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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與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情形

依本公司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應至少每3年由外部專業單位執行一次董事會績效評估。本公司最近一次績效評估外評為114年第3季,委由「台灣投資人關係協會」辦理董事會外部績效評估,該協會及執行專家與本公司均無業務往來且具獨立性。

前揭外部評估結果業經提送114年12月29日第20屆第10次董事會報告,經全體出席董事同意備查。

評估期間

113.10.01-114.09.30

評估方式

「台灣投資人關係協會」針對董事會整體運作情形進行績效評估。以書面審查本公司提供評估所需檢視之相關文件,規劃規劃設計評估問卷進行統計分析,針對董事會實際運作及遭遇問題等,實地訪評董事長、獨立董事及相關主管。

評估內容

以董事會組成及專業發展、董事會決策品質、董事會運作效能、內部控制及風險管理、董事會參與企業社會責任程度等五大構面,檢視本公司董事會運作情形。

問卷評估結果

問卷評估結果 評分結果
董事會組成及專業發展 4.59
董事會決策品質 4.79
董事會運作效能 4.78
內部控制及風險管理 4.76
董事會參與企業社會責任程度 4.86

實地訪評摘要

  • 董事會結構符合《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及相關法規規定。
  • 獨立董事均未連任超過三屆。
  • 113年度公司治理評鑑結果,於上櫃公司中排名前6%至20%級距,顯示公司治理架構已具相當成熟度。
  • 治理主管與稽核主管均具備專業背景及豐富實務經驗,公司之內控及治理體系完善。
  • 公司推動循環經濟,積極落實再生能源使用,持續強化碳盤查管理基礎,永續報告書已公開揭露相關永續績效資訊。
  • 設置永續推動小組統籌動ESG治理相關議題,並由董事會定期監督執行成果,以確保永續發展政策之有效落實。

結論及建議

公司董事會結構健全,兼具專業多元性與良好獨立性,運作機制完善,能有效發揮決策與監督職能。董事會重視誠信經營、內部控制及永續發展,治理制度已具成熟基礎,整體運作與監督功能表現良好,並於永續與循環經濟推動方面展現實質進展。惟為進一步精進公司治理效能,仍可依下列建議事項持續強化整體治理品質與永續競爭力。

  • 規劃下屆女性董事席次達三分之一。
  • 獨立董事席次達董事席次三分之一以上。
  • 規劃下屆全體獨立董事任期不超過三屆。
  • 制定提升企業價值具體措施,並提報董事會。
  • 強化法說會頻率,提升董事會對外溝通與決策依據。
  • 永續報告書建議取得第三方確信以提升公信力。

本公司因應作法

  • 為因應獨立董事人數須達三分之一及強化董事會監督制衡功能,本公司已修改公司章程第19條及第19-1條,業已提送規章審查委員會審議通過,並報請國營司鑒核。本案擬於115年第一季提報董事會,待董事會審議後,提交同年6月份股東常會決議。另規劃下屆女性董事席次達三分之一之建議,本公司將持續鼓勵股東多提名具備法律、會計、產業、財務等專業背景之優秀女性,強化女性治理參與及提升性別多元與包容。
  • 已修正公司章程第19條,明定全體獨立董事連續任期均不得超過三屆(九年),業已提送規章審查委員會審議通過,並報請國營司鑒核。本案擬於115年第一季提報董事會,待董事會審議後,提交同年6月份股東常會決議。
  • 本公司已根據「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15條第2項規定:「公司應制定和揭露營運策略和業務計畫,闡明其提升企業價值具體措施,宜提報董事會並積極與股東溝通」擬訂本公司提升企業價值計畫,並提114年12月29日董事會報告。
  • 本年度法人說明會已於8月27日受群益金鼎證券邀請參加視訊法人說明會召開,相關資訊揭露於公司網站「投資人關係」項下「法說會資訊」專章。
  • 基於公司營運政策為優先撙節開支,加上報告書之財務、溫室氣體及用水等關鍵數據,皆已依規定通過會計師簽證或BSI等外部機構查證,已具備充足公信力與正確性,實無迫切需再額外支出費用進行第三方確信,故暫緩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