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已有簽約使用集保結算所「股務事務e櫃台(eCounter平台)」受理股東採用數位簽章方式申辦股務事項,有關已開放申辦之股務事項,請連結集保結算所網 https://stockservices.tdcc.com.tw/evote/index.html 參閱「eCounter股務事務e櫃台」之揭示說明;該平台尚未開放之其他股務電子化申辦事項,請維持現行以書面加蓋原留印鑑方式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股務單位)申辦。
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於完納稅捐後應先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次提10%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另並得依營運需要及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得併同前一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作為可供分配盈餘,由董事會視公司營運及財務情形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
盈餘之分派 得以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之方式為之,現金股利並不得低於當年度股利總額50%為原則,但現金股利每股若未達0.1元,即暫不配發。
紅利之分派,以各股東持有股份之比例為準。應分派紅利之全部或一部,並得經由股東會特別決議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不滿一股之金額以現金分派之。
本公司截至目前並無歷年發放股利之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