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採候選人提名制,每任任期為三年。董事之選任,除法令或章程另有規定者外,應依本公司「董事選舉辦法」辦理。
本公司董事之選任,應考量董事會之整體配置。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並視本身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宜包括但不限於下列面向之標準:
本公司董事會成員應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其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如下:
本公司透過下列方式進行董事接班人選規劃:
本公司為強化董事行使職能之效能,將與時俱進,隨時參考公司內外部環境條件變化及發展需求,安排年度進修課程,提升董事之專業知能。
為因應本公司經營與人力資源發展需要,每半年執行一次員工績效評估,透過平日觀察及績效評估,做為接班人計劃之參考依據。
在規劃接班人選時,除考量是否具備優異的專業及管理能力外,其價值觀需與公司理念相符,且須具備誠信、踏實、創新及企業精神等人格特質。對於管理階層接班人的培訓內容,除了管理才能的內部訓練之外,並結合職務輪調等歷練,以綜合培養擔任高階主管的決策能力。在外部培訓課程方面,本公司鼓勵管理階層接班人參加各類經營管理課程,以培養優秀的中高階管理人才,114年高階主管接班人選參訓總時數約為114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