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首頁 / 公司治理 / 董事會

董事及重要管理階層接班計劃

董事會成員接班計劃

本公司董事採候選人提名制,每任任期為三年。董事之選任,除法令或章程另有規定者外,應依本公司「董事選舉辦法」辦理。

本公司董事之選任,應考量董事會之整體配置。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並視本身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宜包括但不限於下列面向之標準:

  • 基本條件與價值
    > 性別、年齡、國籍及文化等。
    > 董事具員工身份者僅限勞工董事一人。
    > 應具有獨立性。
  • 專業知識技能
    本公司董事應至少二人具有會計、財務專業,其中一人應為獨立董事,其他董事成員至少應具備法律、產業、經營管理、採購行銷、地政或土地開發、能源環境等其中一項專業技能及經驗等。

本公司董事會成員應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其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如下:

  • 營運判斷能力。
  • 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
  • 經營管理能力。
  • 危機處理能力。
  • 產業知識。
  • 國際市場觀。
  • 領導能力。
  • 決策能力。

本公司透過下列方式進行董事接班人選規劃:

  • 現任董事推薦適當之人選。
  • 股東推薦之董事人選。
  • 依董事會績效評估結果作為提名董事續任之參考依據。

本公司為強化董事行使職能之效能,將與時俱進,隨時參考公司內外部環境條件變化及發展需求,安排年度進修課程,提升董事之專業知能。

重要管理階層接班規劃

為因應本公司經營與人力資源發展需要,每半年執行一次員工績效評估,透過平日觀察及績效評估,做為接班人計劃之參考依據。

在規劃接班人選時,除考量是否具備優異的專業及管理能力外,其價值觀需與公司理念相符,且須具備誠信、踏實、創新及企業精神等人格特質。對於管理階層接班人的培訓內容,除了管理才能的內部訓練之外,並結合職務輪調等歷練,以綜合培養擔任高階主管的決策能力。在外部培訓課程方面,本公司鼓勵管理階層接班人參加各類經營管理課程,以培養優秀的中高階管理人才,114年高階主管接班人選參訓總時數約為114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