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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董事成員多元化政策落實情形

多元化政策

本公司於「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及「董事選舉辦法」中納入董事多元化理念;明定董事之選任,宜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基本條件與價值二大面向:

  • 基本條件與價值
    > 不分性別、年齡、國籍及文化等。
    > 董事具員工身份者僅限勞工董事一人。
    > 應具有獨立性。
  • 專業知識技能
    本公司董事應至少二人具有會計、財務專業,其中一人應為獨立董事,其他董事成員至少應具備法律、產業、經營管理、採購行銷、地政或土地開發、能源環境等其中一項專業技能及經驗等。

另就董事會成員應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其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如下:

  • 營運判斷能力。
  • 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
  • 經營管理能力。
  • 危機處理能力。
  • 產業知識。
  • 國際市場觀。
  • 領導能力。
  • 決策能力。

具體管理目標及目前落實情形

對於董事會董事成員之整體配置,公司之理想目標係由不同性別、年齡、專業知識及背景籌組,另外「公司治理實務守則」明定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不宜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同時董事間不得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本公司董事會設11席董事,包括3席獨立董事,第二十屆董事成員中除 1席由本公司工會推薦之勞工董事代表外,並無經理人兼任董事之情形。董事成員應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其整體應具備營運判斷能力、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經營管理能力、危機處理能力、產業知識、國際市場觀、領導能力和決策能力;專業涵蓋行政管理、財務會計、工業管理、工安環保、鋼鐵產業及勞工福利等不同領域;獨立董事並無連選連任3屆之情形。

管理目標 落實情形
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不宜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 無經理人兼任董事之情形。
董事間不得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無董事間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之情形。
1席勞工董事 現有1席由本公司工會推薦之勞工董事
3席獨立董事 現有獨立董事3席
獨立董事不宜連選連任3屆。 無獨立董事連選連任3屆之情形。
董事會成員至少包含一位女性董事。 現有1席女性董事。

董事會成員落實多元化情形

基本組成 經驗背景
姓名 性別 兼任公司員工 年齡分佈 獨立董事年資分佈 營運判斷力 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 經營管理能力 危機處理能力 產業知識 國際市場觀 領導能力 決策能力
趙健在   60-65    
劉起孝   55-60        
王翠琴   60-65      
謝金長 55-60          
周文賢   60-65    
張振武   55-60    
陳永賢   60-65      
黃景聰   60-65      
連文濱   70-75 9-10    
朱培宏   55-60 1-2    
侯勁行   65-70 1-2